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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坟墓整治为突破口创新殡葬服务管理

时间:2020-05-01 04:41 作者:重庆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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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紧紧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重点区域坟墓整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创新殡葬服务管理,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党政齐抓共管、政策引领

  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列入“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后,咸阳市制订印发《咸阳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由市长卫华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投入3200多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县(市、区)进行补助,各县(市、区)支出3300多万元奖励群众平坟、迁坟。

  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平坟迁坟、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扫等。同时,将坟墓整治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部门包村组、干部包群众的做法,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宣传车、横幅标语、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坟墓整治的优惠政策。乡村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做到群众思想不通不平坟,重点问题不解决不平坟,不搞强制性拆迁,真正让群众理解、支持、拥护。

  因地制宜、疏堵结合

  科学推进改革发展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全域规划、重点突破,项目优先、财政奖补,分级负责、干部带头”的工作思路和要求,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整治坟墓11万座,节约耕地1500多亩,植树9.6万棵,总结出“四个坚决做到”的工作经验。

  坚决做到“三个优先”。即重点干道(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旅游线路)沿线优先整治,城市建设规划区优先整治,散埋乱葬坟墓优先整治。

  坚决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承包地坟墓较多的县(市、区),以“平坟为主、迁坟为辅”,先散坟后公坟,先旧坟后新坟,先干部后群众,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开展整治。在城市建设规划区以推行火化、集中迁坟为重点,鼓励城乡居民火化和免费进入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针对不同形式坟墓进行分类治理,散坟采取平坟头、落碑、植树的治理方式,原有集中安葬点采取去附属坟圈、平坟头、落碑、绿化的治理方式,各规划建设区内的坟墓采取一次性搬迁、免费火化、进入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的治理方式。

  坚决做到“四个结合”。即平坟与迁坟相结合,坟墓整治与墓地绿化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政策鼓励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坚决做到“一把手”负总责。把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县、镇、村四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殡改工作有序推进。

  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

  咸阳市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和国家发改委项目资金,新建和改造了一批殡葬基础设施。计划投资约1.98亿元建设占地180多亩的市安灵苑殡仪馆项目;投资1695万元对县(市、区)5座殡仪馆进行设备更新和维修改造。市政府出台政策,对每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补助50万元,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2万元-5万元。目前,全市共投资1.4亿元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9座,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204座,其中试点期间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2座,开工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1座,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71座,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安葬难问题。

  自2012年起,咸阳市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六类人员死亡后火化的,每人补助基本殡葬费1000元。2018年起,该标准提高到2000元,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盒、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内容纳入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清单。2012年至今共救助困难群体9032人次,发放资金1501万元。2019年火化遗体8952具,比2012年增加47%。

  整治乱象、移风易俗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咸阳市结合实际,先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等工作,摸清问题、剖析原因,制订《全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管理台账,要求逐一解决销号。目前,全市存在的4座私建硬化大墓、5座活人墓已全部拆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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