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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沈阳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

时间:2020-05-03 15:40 作者:重庆殡仪馆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李娜报道 即日起,沈阳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办理选墓、骨灰安葬业务等,采取预约登记,人数限定措施。

  为有效做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反弹扩散,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沈阳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昨日,沈阳市民政局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祭扫服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清明节祭扫高峰即将来临,从即日起,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办理选墓、骨灰安葬业务等,采取预约登记,人数限定措施。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加强外来人员测温、消毒、登记工作。外来人员要遵守公墓管理规定,需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墓区,每户进入墓区人数不得超过3人。

  同时,引导居民采取多种方式缅怀纪念故人。一是居家祭祀,倡导居民采取叠千纸鹤、买一束鲜花、建立亲友微信群等形式在家祭拜亲人,寄托思念、缅怀之情;二是开展代祭扫服务, 殡葬单位公开服务电话,根据市民需求,帮助购买祭祀用品,通过微信、视频、图片等展示祭扫场景,帮助群众远程追思;三是网上祭祀,可通过沈阳殡葬服务网、殡葬单位自建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等,开展网上祭祀服务。

  与此同时,禁止市民在墓园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炮竹等行为,并加大墓区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加强散坟安葬点管控,设置禁烧宣传牌和文明祭祀提示牌,安排专人防控,坚决杜绝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祭祀用火行为,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对祭祀场所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对在园区外祭扫群众进行劝阻,对不配合的行为,要及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同时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及市场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殡葬丧事便民服务流程

  1.办理死亡证明。丧事发生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在家死亡的,由当地社区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预定殡仪车。沈阳市区遗体接运由沈阳市殡仪车辆管理调度中心承担。遇有丧事请拨打“96144”电话——说明逝者姓名、性别、年龄——遗体所在地点——接遗体时间——选择殡仪馆——家属姓名及联系电话。

  3.注销户口。家属凭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4.办理遗体存放手续。遗体运至殡仪馆后,工作人员对遗体进行登记、编号、输入微机、填卡、入册。家属与殡仪馆签订《遗体存放协议书》后存放遗体。

  5.办理出殡。家属凭《医学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存放遗体的殡仪馆办理出殡预约手续。

  6.确定服务项目。家属或承办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均在各殡仪馆营业厅等显著位置给予公示。家属可提前一天到殡仪馆办理出殡手续,确定告别时间、选用告别厅、火化炉以及需要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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