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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多具遗体长期存放殡仪馆(组图)

时间:2020-08-04 14:09 作者:重庆殡仪馆

市殡仪馆冷库墙上按编号排列的格子内,存放的卡片载明了对应位置内逝者的情况。 南都记者 陈伟斌 摄

 

  市殡仪馆冷库墙上按编号排列的格子内,存放的卡片载明了对应位置内逝者的情况。 南都记者 陈伟斌 摄

市殡仪馆冷库墙上按编号排列的格子内,存放的卡片载明了对应位置内逝者的情况。 南都记者 陈伟斌 摄

 


  南都讯 记者李鹏 清明将至,往日冷清的长青墓园这几天多了不少祭拜先人的市民。可是就在墓园不远处,惠州市殡仪馆的冷藏库内,由于联系不到亲人或火化手续不齐等原因,仍有8 0多具无人认领尸体长年存放冷库,最长的已经放了13年。市殡仪馆方面称,馆内有150个位置的冷藏库中,120个被事故和无名尸占据,每年都要承担大笔保存开支的同时,冷藏库也面临容量不足的窘状。

  不敷使用 殡仪馆冷库扩容

  打开一扇厚重的大门,制冷压缩机的轰鸣在安静的殡仪馆里显得格外突出,一个面积巨大的房间内满满布置着上百个巨大的冷藏箱。这里就是惠州市殡仪馆放置逝者遗体的冷藏库,为了保持冷藏库内的温度,这里要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制冷。

  在每一个2米长,0 .6米宽的冷藏格内安放着一具遗体。这些遗体中有些是去世后暂存的,但还有很多是长期放置在这里,既没有亲人来处理也无法送去火化的。

  在冷藏库进门的一面墙上,按照冷藏格的编号有几排格子,每个格子对应的卡片上注明了此格内逝者情况。记者随手抽出一张卡片,只看到“逝者无名氏,送来时间2011年3月,亲人电话无”,重新打开一张,还是“无名氏”,除了送来殡仪馆的时间之外,其他信息空白,冷藏库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这些长期存放的遗体中,最长的一个从1999年送入这里,到现在已经存放了13年。

  惠州市殡仪馆馆长邹庆先介绍,殡仪馆冷藏库原本有冷藏格150个,用于处理各种暂时寄放的遗体,但是现在这150个冷藏格已经不够用了,最近又加多了60个冷藏格。而原来的150个冷藏格中,存放无名尸体和因为交通事故去世的逝者遗体的格就有120个。其中又有80多具遗体长期存放。

  对这些长期寄放的遗体,邹庆先介绍说,主要由两类构成。一种就是无名尸体,比如街头的流浪人员去世之后被送来或者一些无名的尸体。还有一种就是由于各种交通事故造成的死者。“每年东江都会有浮尸,一些没有身份信息的就会送来之后长期存放。一些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去世的死者,由于家属因为事故而长期打官司,所以尸体也在这里长期存放。”

  保管费用巨大 最高已达47万

  在邹庆先看来,这些长期存放在殡仪馆的遗体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去照顾,但却又不能及时火化处理,导致殡仪馆可能面临接收到遗体无处存放的境况,“只要是有电话打过来让我们前去接收遗体,我们只能无条件地接收。可是这样长期的滞留,对于殡仪馆的经营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按照殡仪馆对外公布的服务标准,冷藏库中每个冷藏格每天的收费是100元,如果存放一年就是3.65万元。“放的最久的遗体有13年的时间,单单这一具遗体花掉的费用就超过了47万。”邹庆先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

  按照殡仪馆提供的数据,至少有80多具长期存放的遗体,如果以每具遗体存放时间为一年计算,这笔费用就达到了290万之巨。虽然这一数字并不十分准确,但是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维持这些遗体所需要的巨大费用。

  除了这些占据冷藏库长期放置的遗体,殡仪馆还存放着骨灰盒约有9000盅,其中千余盅骨灰盒无人认领。邹庆先介绍说,大部分无主骨灰盒是之前存放在老骨灰楼里的,近年来新增加的无主骨灰盒则主要来自异乡的逝者。虽然目前骨灰楼的容量能够满足需要,但无主骨灰盒全部处于免费管理状态,工作人员不敢擅自将其下葬。市殡仪馆每年因这一项亏损不少。

  死亡证明难开 只能长期存放

  殡仪馆方面称,尝试过多种办法解决,但是收效甚微。“很多交通事故之后存放在这里的遗体,因为存放时间久保管费用高。为了不花钱有些逝者的亲人干脆就放弃了。我们曾经主动联络表示只要前来认领,甚至不收取保管费免费给火化。但是这样也很少有人来认领。”

  殡葬管理政策规定,火化无主尸必须凭公安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为了解决长期置放的无名尸体和事故后遗留遗体,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为了一纸火化证明而经常四处奔走,但是对于公安部门来说,出具火化证明之前需要对死者调查清楚,而很多时候由于线索有限,殡仪馆苦苦等待的火化证明常常遥遥无期。对于负责惠州市殡葬事务的惠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来说,“我们也曾经尝试和公安部门联系,希望能够协调处理这些无名尸的后续,但是收效不大。我们也体谅公安部门有自己的难处,但是对于民政部门来说,长期放置的这些遗体确是对殡仪馆的工作开展造成了困扰。”

  [他山之石]

  广州市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提出,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按规定将尸体处理:一、家属书面表示放弃认领的;二、尸体已经出现膨胀、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三、公安部门签署意见确认为无人认领的;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

  作者:陈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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